索 引 号 | H015/2021-55806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村建〔2021〕45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提升村创建工作,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萧山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8〕36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萧政办传〔2021〕32号)、《关于下达萧山区2021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萧发改〔2021〕7号)和《萧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萧山五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萧农办〔2018〕65号、萧财农〔2018〕497号)精神,按照镇街申报,结合前期的实地调研,现将2021年萧山区美丽乡村提升村(二期)建设项目计划下发。建设项目涉及9个镇街20个村,合计10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6081亿元(详见附件)。
请相关镇街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并按区财政相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报批手续和资金管理使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项目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相关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按照上级有关项目管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建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和验收保证体系,确保建设项目计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有项目必须于2022年10月底之前完工。
二、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合法合规,杜绝在美丽乡村创建中产生违法建设或非法用地等情况,因手续不全导致被立案查处的项目,由镇街自行负责落实整改,同时该项目将不列入财政补助范围,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全区通报。
三、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每月月底前,相关镇街应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工程实施月进度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区农业农村局将聘请第三方做好业务指导,定期开展进度情况检查。
四、在项目完成后,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镇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镇街应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附镇街验收意见),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考核验收。
五、镇街如需新项目统计入库,请自行根据相关统计入库流程开展申报工作。
六、本文件可代替立项文件。
附件:2021年萧山区美丽乡村提升村(二期)建设项目计划表萧农村建〔2021〕451号 附件.docx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