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1-50980 成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杭州市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1-09-03 16: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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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权利人:杭州市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现名称变更为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管理服务中心);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城厢街道高桥住宅区20幢101室;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小区22号楼一单元101室、25号楼二单元202、402室;萧山区北干街道新安园小区6幢4单元602、502、402室、7幢1单元602室;萧山区城厢街道北干山南路;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一苑山阴路79幢;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70500号;杭房权证萧字第ZG000077、ZG000072、ZG000074、ZG000067、ZG000069、ZG000070、ZG000076、ZG000310;杭房权证萧更字第14356627、14356626号。

(联系电话:0571-83581878;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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