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1-50980 | 成文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权利人:杭州市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现名称变更为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管理服务中心);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城厢街道高桥住宅区20幢101室;萧山区北干街道广德小区22号楼一单元101室、25号楼二单元202、402室;萧山区北干街道新安园小区6幢4单元602、502、402室、7幢1单元602室;萧山区城厢街道北干山南路;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一苑山阴路79幢;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70500号;杭房权证萧字第ZG000077、ZG000072、ZG000074、ZG000067、ZG000069、ZG000070、ZG000076、ZG000310;杭房权证萧更字第14356627、14356626号。
(联系电话:0571-83581878;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