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1-51987 成文日期 2021-09-2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林业
文号 有效性

关于萧山区戴村镇杭湖建筑石材有限公司废弃(关停)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占用林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29 09: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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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萧山区戴村镇杭湖建筑石材有限公司废弃(关停)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萧山浦阳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拟使用林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上董村

拟使用林地用途: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拟使用林地面积:0.0141公顷

林地所有权单位:杭州萧山区戴村镇上董村村民委员会

林地使用权单位:杭州萧山区戴村镇上董村村民委员会

自公告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疑义,请向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82899526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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