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萧山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02 15: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2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119号)和《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委办〔2010〕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建立和完善我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尊重和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推进党务公开和党内民主建设,为建设文明幸福新萧山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党委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 

(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介绍区委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组织的建设情况,介绍和说明区委作出的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介绍党的代表大会情况,介绍区委举办重要会议活动特别是区委全会和重要专题工作会议等情况。  

(三)及时就本地区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五)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三、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组织机构 

区委外宣办是区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区委新闻发布活动,对外公布区委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布机构联络电话,指导和协调基层党委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完善发布形式 

1.党委新闻发布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背景吹风会、向新闻媒体发放新闻稿、组织集体采访、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和接受媒体专访、互联网访谈和在网站登载新闻信息等。 

2.除特殊情况外,党委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形式的党委新闻发布活动应面向所有具有采访资格的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 

3.党委新闻发言人要根据区委中心工作和舆论引导需要,充分利用好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权威、准确真实、公开透明地发布党务信息,介绍党委重大政策、重大工作进展和重要会议活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4.区内各主要新闻单位要在重点版面、时段及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及时、准确报道党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体现我区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影响和舆论引导效果。 

四、党委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区委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区委了解全面工作的领导担任。配备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由区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及区委外宣办主任担任,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日常工作。具体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涉及区委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区委有关会议决议或区委主要领导批示,由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负责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区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党委关切、社会关心、媒体关注的重要党务信息,原则上均可以区委外宣办的名义发布,发布人一般是区委相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也可根据需要由区委新闻发言人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发布。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区委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提出意见,报区委审批或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四)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萧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负责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包括发布主题、发布人、发布材料、对外答问口径等),内容涉及区委重大工作部署和全区重要方针政策的,须经区委批准。 

(六)涉及区委部门及各镇(街道)党(工)委具体业务的一般性信息发布,均由部门、镇(街道)党(工)委以适当形式向媒体自行发布,区委外宣办给予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全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党委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新闻发言人适时有效地履行职责,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充分吸收借鉴政府新闻发布的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发布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内部通报,加强新闻发布组织策划,积极探索和掌握新闻传播规律,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发布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影响力。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级党委要加强与同级人民政府在新闻发布工作方面的沟通协调。党委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党务和与党的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政务和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要明确分工、理顺关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既要防止出现发布工作缺位和错失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时机等问题,又要防止出现交叉重复特别是口径不一致等问题。 

(三)加强培训,强化保障。要高度重视对党委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培训指导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委新闻发布工作者的新闻素养和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委新闻发布水平。在新闻发布工作后勤保障、技术平台等方面要予以重视和支持,建立新闻发布原始资料库和专门档案,并加强管理。 

党委新闻发言人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发布的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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