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1-48118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房地产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董曹君;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宁围街道柏峰珑悦府6幢3单元1801室;产权证号: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69343号;具体事项:兹有权利人董曹君经浙江省海盐县公证处公证(公证书文号(2021)浙盐证内字第1356号),委托黄亚琴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业务。
(联系电话:0571-83587670;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