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1-48984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号 | 有效性 |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扎实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萧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高效协同,充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快环境治理现代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总目标
大气优良率确保达到78%以上,PM2.5平均浓度达到34.5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达到33.4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达到61.8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达到57.1微克/立方米,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辐射安全事故或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围绕新时代美丽萧山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行动方案,建立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申报台账资料,积极与省市沟通对接,争取国家创建指标。
2、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对全区生物多样性进行宣传,联合湘管委全面完成湘湖生物多样性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3、持续开展全区“多绿”创建工作。结合省市要求,联合教育、卫生部门,开展2021年度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和复核工作。
(二)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
4、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按要求制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与生态目标责任考核挂钩,运用督查、通报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5、提升执法监管效能。重点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以查办大案遏制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定期开展信访随机“回头看”,深化分析研判,提升信访调处效率。加大对区百强企业、镇街重点骨干企业等环境守法服务的指导力度,提高企业环境守法能力。
6、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开发区桥南和南阳区块涉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自我管理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自我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对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环境影响的分析调查能力和救援能力。
7、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美丽萧山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三)围绕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8、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贯彻“一厂一策”制度,精准推进VOCs治理和减排。探索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共享共治模式,减轻企业环境治理负担。完成全区1吨及以上工业燃气锅炉和民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并按标准予以补助。继续牵头抓好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落实扬尘管控责任,减少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柴油车(机械)排放污染常态化监管,有效减少柴油车(机械)“冒黑烟”现象。在杭州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颁布实施后,做好萧山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
9、大力提升水环境质量。继续开展全区剩余4个镇街(平台)共6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加大涉水行业管控,在稳固行业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涉氮涉磷行业的整治监管,减少氮磷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对饮用水水源地适时进行督查,组织“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开展萧山区“十四五”国控断面污染源排查分析工作,完成《萧山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评审工作和水体纳污能力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课题研究报告。
10、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开展变更用途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对污染地块实施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认真做好农用地详查成果利用,继续开展农用地污染“对账销号”行动,做到受污染耕地100%安全利用。
11、攻坚“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进度安排,找准和指标体系的差距,做好工作推进和措施制定的牵头工作,力争创新,培育“无废城市”建设的萧山亮点,精心准备“无废城市”验收相关资料,确保到2021年9月,达到“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通过省级评估,建成浙江省“无废城市”。
12、扎实推进固废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固废监管信息系统二期的应用,组织开展培训会,指导和督促各行业企业严格执行新固废法,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合法依规开展危废自行利用处置,推进危废集中收集点规范运营,做好小微企业危废收集服务工作,落实企业存量危废的清零处置工作。
13、持续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督促企业对新增放射源安装在线监控,试行移动放射源的在线监测。做好在线监控系统的运维工作,深入细致做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手续。
(四)围绕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深化高质量发展
14、拓展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持续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向镇级工业集聚区延伸。对镇街明确的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发展区域,加快开展区域环评编制,全年力争完成5个以上的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区域环评评估工作,实现规划环评与项目联动,简化环评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5、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削减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动态更新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投资项目审批网上办理率100%。
16、高质量完成排污许可证新证核发。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控制“回头看”行动,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进行核实,开展底单完整性、分类分级准确性、发证登记合规性等核查,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发证排污单位的许可证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具体内容。
17、积极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以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为重点,对新增企业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加强汇总分析监测数据,逐步规范自行监测方案,提升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的达标率。做好17个区控以上地表水断面监测工作,特别是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强化预警通报。加强水、气自动站,镇街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自动站建设和上收工作。
1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大局,紧贴生态环境实际,结合省厅市局相关要求,牢牢把握“五个聚焦”, 充分用好“四个载体”, 着力打造“三个平台”, 大力宣传萧山生态环保的新作为,全面提升萧山生态环保的新形象。
(五)围绕环境信息化,加快推行数字化治理
19、开展“智慧环保”(一期)建设成果运用。以数字化赋能,为全局打造一个体系化、可拓展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形成全区生态环境一张感知地图,建成信息指挥大厅,切实提升全局环境信息化水平和业务能力。
20、完善实验室LIMS系统运用。深化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建设,实现监测数据全程数字化流转。继续探索监测数据上下游的延伸应用,提升应用的规范性和服务程度。
(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21、持续抓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反馈的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提升,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察对改进与提升工作的正向作用。
2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的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强化压力纵向传导。加强对科室(单位)的管理监督,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廉政专题讨论、鉴读忏悔录、撰写心得体会、参观法纪教育基地等,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3、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选好配强党务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开展“单位有精神、党员有格言、党建创品牌”活动,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彰显先进性,推动各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