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4/2021-48075 | 成文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萧交〔2021〕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队: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负责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集体讨论决定。
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执法队队长李书春担任,副主任由局党委委员、执法队专职副队长章国友担任,成员为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保障科、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负责人。
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及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的组织准备工作。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