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1-48640 成文日期 2021-07-13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人大
文号 有效性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13 15: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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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革命代表: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城区住宅屋顶阳光棚规范化标准的建议”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屋顶搭建阳光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

关于您提出的要明确住宅屋顶阳光棚规范化标准,建议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在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范畴内进行制定设计。根据《杭州市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关于建筑物外立面搭设非落地遮阳(雨)檐篷、且下沿高度不低于240cm,挑出外檐部分最宽不超过80cm的,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议参照此条款对阳光棚标准进行明确,避免与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冲突,同时又考虑了群众的切身需求。另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七)点,“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及《小区议事规则》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建议涉及需在住宅屋顶搭建非落地遮阳(雨)檐篷的小区,由业委会制定统一的材料、样式及颜色方案,以保证外立面统一及美观。

二、关于老旧小区屋顶渗水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住宅年久渗漏等问题,已与区住建局牵头的老旧小区改造、“平改坡”改造等进行协调解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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