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1-47107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房地产
文号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梅美琴

发布日期:2021-06-11 15: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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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1180号

梅美琴

不动产证

330109043006GB10007F00050176

萧山区新塘街道憬天国际名座5幢1320室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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