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1-46163 成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通惠南路(03省道)改造提升工程(南秀路-南三路)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01 09: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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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通惠南路(03省道)改造提升工程(南秀路-南三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惠南路(03省道)改造提升工程(南秀路-南三路)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起点位于南秀路,经新螺路、新园路、南二路、B24支路,终点至南三路

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起点位于南秀路,经新螺路、新园路、南二路、B24支路,终点至南三路,路线全长1500米。沿线设置桥梁一座,采用3×16米预应力砼箱梁。项目主要建筑内容包括道路、施工便道及便桥、雨水(含海绵城市)、污水、桥梁、照明、交通设施及智能交通、绿化、强化、强电管沟、城市家具等工程。

本项目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宽42米,双向6车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42米,项目总投资17441万元,用地面积96.6285亩。

通惠南路(03省道)改造提升工程(南秀路-南三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于2021年4月19日在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网站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加强道路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结合当地生态建设,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目标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要求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浙政办发〔2012〕8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新车与转入车辆准入,全省新车及转入我省二手车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路段对“黄标车”采取限行措施。加强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

2)废水:道路产生的路面径流与其它雨水一并经过雨水管道混合后排入附近河道。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维护好雨污管道,保持排水顺畅。做好污水管道的衔接工作,确保工程沿线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3)噪声:要求对于中期超标的现状及在建的保护目标,建设单位需预留一部分费用,根据营运过程中实际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道路沿线应加强绿化措施,如种植行道树,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完善道路警示标志;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少软土地基处理遗留的路面高程差。以减少汽车刹车、起动产生的声级增加值;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设立限速、严禁停车等交通管理标识,减少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

4)固废:道路沿线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处置。

萧山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82899252 82899253 82899236  传真:82899250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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