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0/2021-45431 成文日期 2021-05-1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管理

2021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19 09: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分享: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萧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领域开展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检查对象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按照规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及检查结果。

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与建设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过程可追溯。

坚持联合监管原则。针对同一监管对象存在不同监管内容和专业的情况,研究对策,合理整合,探索推进跨专业联合随机抽查。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切实杜绝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二、双随机抽查监管“一单二库”建设

(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年度工作要求,确定具体抽查事项清单和抽取规则(见附表),并将本部门具体抽查事项清单及相关方案按要求上传,统筹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其中辅助生殖技术监督检查、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卫生监督检查事项属于市级抽查监管事项;血站卫生监督检查、单采血浆站卫生监督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卫生监督检查事项,因本局直接承担监管职能的辖区范围内无相关监管对象,故不列入抽查事项清单。

(二)做好随机抽查对象库和人员库维护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做好抽查对象的维护和信息完善,确保检查对象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

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完善录入至行政执法证管理信息系统,以该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为基础,结合实际工作岗位,及时更新和维护双随机检查人员基础信息。

三、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明确双随机抽查科室和部门职责

疾控与监督科负责牵头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局相关科室依职责具体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二)合理抽取检查对象

国家级双随机,按照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抽取对象开展检查等工作。省级双随机抽查事项确定后,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检查对象。对于抽查比例高的事项,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事项原则上抽查比例不超过上限。重点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要求同一抽查对象同一年度内至少覆盖一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不同事项抽到相同检查对象,要统筹安排合并检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具体抽取频率、比例见附表。

(三)匹配必要的检查人员

应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在抽查事项清单下随机抽取2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进行匹配。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监督检查中,要求至少配置 2 名执法人员和1名相关专业人员(从省卫健委确定的专家库中抽取),逐步在卫生健康监管各领域中推进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一起跑”。部门间联合检查按照省级部门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执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占双随机任务数的10%以上,户次占比数到5%。

(四)做好相关检查准备工作

确定随机抽查任务后,检查人员应按照卫生健康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相关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熟知监管和执法的具体标准要求,做好检查文书资料和检查用仪器设备的准备,实现双随机抽查全程可追溯化管理。

(五)依法实施检查

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前,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相关专业人员出示工作证明。执法人员检查时统一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时录入,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检查中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在履行行政行为的同时,注重服务与检查并重,指导检查对象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提出监督意见,对落实整改情况做好复查;涉嫌违法的,立案查处,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同一主体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合并一案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及时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开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做好省级双随机抽查结果的审核、公示等工作,审核公示必须在20个日内完成;国家双随机检查结果由执法大队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公示并及时按照上级要求报送适时对抽查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抽查结果共享应用

建立政府各部门间、部门内问题线索抄告、通报、交办机制,做好处罚结果的通报。部门内部主管科室要根据共享信息加强行业监管,把处罚信息作为检查对象评优评先、资源配置、定期校验、绩效考核等重要依据。除依法不应公开的情形外,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检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成为信用监管的重要基础信息。

五、推动信用监管

在建立双随机任务时,将抽查对象信用作为确定抽查几率的重要参考指标,抽查任务信用关联率要求达到70%以上,高中风险类企业抽查比例达到50%以上。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将企业信用监管结果信息作为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信用风险、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自愿安装信息化设备接受远程监管的、主动上报企业活动情况的、无投诉举报记录的、连续抽查无不良情况的被监管主体,各类检查在同一年度原则上不超过1次或给予一定期限内“免检”的激励,免检期内发现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列入正常抽查范围;对一年内非同一事件被投诉举报3次及以上并经查核基本属实的、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经批评警告仍不改正的被监管主体,可不再抽查,从抽查清单中移入失信企业名单库,定期进行重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把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模式,深化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工作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财物,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对于双随机抽查监管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三)提高执法能力。要把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注重监管实效,提高执法能力。既要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附表: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