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1-45496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萧农人〔2021〕15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根据浙江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要求,决定继续组织各镇街有关人员申报2021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以下简称技术指导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必须在农(林)业技术、农机推广岗位工作,并实际从事农技、农机推广指导工作;
2. 具有初级及以上农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等级技术职称(需实际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三年以上);
3. 事业在编在职人员,且退休时间在2021年12月以后。
二、技术指导员职责
1. 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 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推荐指导5—8户科技示范户,按上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表和联系科技示范户名单,做好示范户的农民科技培训和指导工作;
3. 加强学习,自觉参加网络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指导能力;
4. 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5. 做好生产调查,分户制定示范户技术指导方案,并指导实施;
6. 建立技术指导档案,做好《技术指导员手册》记录,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
7. 下载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需填报有效信息2条及以上,年填报有效信息24条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1. 请以镇街为单位上报技术指导员申报表(见附件);
2. 2020年未被聘为技术指导员,本次申报技术指导员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最高技术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将技术指导员申报表(附件)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初次申报的人员需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于5月15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教)科。请各单位重视技术指导员申报工作,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及时上报,逾期未报送的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金炼,联系电话:82623135。
附件:技术指导员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技术指导员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所学专业 | 现专业技术职称 | 指导产业1 (填写最主要指导的) | 指导产业2 | 备注 |
注:请加盖镇(街道)公章后上报,2020年未被聘为责任农技员,本次申报技术指导员的人员还需提供最高技术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