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1-45444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正在加快构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创新为引领的新的要素组合开始形成,产业发展动力将进一步赋能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省“四大建设”深入推进,产业格局的重构和区域形态的重建带来新机遇,同时也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编制和实施《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是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手段。国家层面: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级层面: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发改委起草、修订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
我区目前执行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分别是《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14年本)》(萧政办发〔2014〕4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14年本)>补充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4〕13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指引(2014年本)内容的通知》(萧政办发〔2015〕54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导向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134号),至今分别有7年和11年时间,已不适应新时期引导产业发展的要求。
当前,我区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面对“十四五”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有必要对全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产业平台布局指引进行全面修订,合理引导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
三、起草说明(制定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从2017年年底着手开展《目录与指引》修订的思路研究,先后赴重点平台及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2018年8月,正式启动对2014年出台的全区产业导向目录修订工作,至2019年3月期间,经过多轮交流、讨论,先后八易其稿。2019年4月以后,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我们又进行了修改调整,并广泛征求各镇街、平台和区级部门建议意见。
2019年11月,向全区各平台、镇街和区级部门全面征求意见,收到开发区、瓜沥镇、益农镇以及规资萧山分局等平台镇街、部门反馈意见31条。2020年5月22日,在“中国萧山”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示结束共收到意见0条。2020年11月,再次征求各平台镇街和部门意见,收到区经信局、衙前镇等单位修改意见40条(含司法局出具的合法性审核意见27条),其中29条意见完全吸纳,1条意见部分吸纳,10条意见作了解释说明(详见附表)。期间,吴炜炜常务副区长和倪世英副区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章登峰区长也专题听取汇报,提出意见和要求。
按照我区重大决策流程规定,目前已完成调查研究、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形成了提交会议的《目录与指引》(审议稿)。
四、主要内容
本《目录与指引》是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修订,主要是从导向目录和空间布局两个维度,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力,从而为萧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目录与指引》包括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产业平台布局指引两大部分。
(一)关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产业发展导向条目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三类构成。其中,鼓励类产业条目借鉴国家、杭州以及国内其他城市产业导向目录分类方式,重点突出最具特色和潜力的产业,将国家、省、市加快发展和我区重点扶持的产业优先排列,除此外对其他鼓励类产业,按照现代农业、传统优势制造业和其他服务业进行梳理罗列。主要包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物经济产业、高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新材料、传统优势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商贸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13大类,并对部分需要进一步细分的大类条目进行二级条目分类。
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条目,在遵循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要求的同时,结合《萧山区工业“低、小、散”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严格产业准入要求,并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分条目内容。
与2014年本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调整。
1.条目数量有较大变化
调整后的产业发展条目共563项,比调整前新增了290项,其中鼓励类392项、限制类66项和禁止(淘汰)类105项,分别增加了213、12和65项。鼓励类增加条目主要集中在云计算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信息安全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以及纺织、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限制类增加条目主要集中在纺织业(细化印染类限制条目)、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禁止类增加条目主要集中在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细化单位能耗行业标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鼓励类调整幅度较大
一是将调整前以“十大产业”为基础的鼓励类目录结构,调整为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基本一致的鼓励类目录,同时根据“3+3+3”产业体系,突出我区重点发展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物经济产业、高端服务业等主导发展的产业。
二是鼓励类中的传统优势产业,杭州市及各区县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我们结合萧山实际进行了适当取舍,鼓励类传统优势产业中的“造纸”业以及“食品”业中的“蔬菜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方便、营养、速冻食品生产项目”等产业不列入鼓励类目录。
三是进一步提高部分鼓励类条目规格参数要求。例如,为区别于一般机械电子设备,增加 “高端、智能型”要求;为区别于企业自有品牌一般服饰、一般化工品的生产,对纺织业中的“服装及服饰产品的品牌经营和虚拟设计生产”、化工业中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轻污染化工产品生产和制造技术推广应用”等,增加“高档”和“高技术、高附加值”等要求。
3.限制类适当兼顾发展需要
一是作为我区传统优势的纺织化纤产业,印染是其产业发展的关键配套,部分镇街和骨干企业提出了要求,且杭州市发布的2019年本产业导向目录中也不再将“印染”整个产业作为限制类产业,而是根据有关行业标准进行限制。因此,不再将“印染”简单进行“一刀切”全行业限制,调整为根据单位水耗、单位能耗等关键指标进行有条件限制。
二是金属表面处理,包括喷塑、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除我区传统优势的金属制品及相关产业中需要配套外,在一些高技术产品或设备的生产上也是必不可少。如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募投项目锂电池检测设备,我局曾在2019年初前后两次进行论证,支持企业上市和进一步发展。近年来,一方面企业生产发展确实存在实际需求,呼声较高,另一方面随着周边区域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保整治力度的加大,我区企业的外协加工越来越困难。鉴于此,区政府2019年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喷塑工艺迁建类产业项目环评准入的专题会议纪要》(萧政纪[2019]44号),且杭州市发布的2019年本产业导向限制类目录中,将“省、市重点项目配套的金属表面处理等必需工艺环节”除外。因此,在限制类目录中,将“区重点项目配套的金属表面处理等必需工艺环节”也补充列入限制类豁免条件。
(二)关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
本《导向与指引》中的产业空间布局主要依据杭州市“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整体部署,并结合萧山区现有的产业发展格局、战略发展环境和产业发展趋势,按照农业产业布局、工业(科创)平台布局、现代服务业产业布局三部分内容进行编制。其中,农业产业布局主要按照省“两区”建设的新要求,形成了东北部精品农业区、中部特色农业区和南部生态农业区的区域化布局,着力培育“三区”建设,即培育围垦水产、沿江蔬菜、南部林特与休闲观光农业三大农业产业集聚区。工业(科创)平台布局按照萧山区委区政府“1+4+X”产业载体总体部署,重点聚焦产业新城、智造基地、特色小镇和产业社区等产业载体建设,并以存量更新为主、增量拓展同步推进,着力构建工业(科创)平台新格局。对区内原有工业园区平台,按优化整合平台、改造提升平台、优化转型平台、综合整治类园区等四个梯度进行梳理。现代服务业产业布局以提高服务业规模、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加快服务业集聚,形成以金融服务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休闲业、现代物流业、商务会展业、文化创意业、电子商务业、科技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九大领域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功能区。
产业平台布局指引条目由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三个部分构成。与2014年本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调整。
1.调整空间范围
原河庄、义蓬、新湾、临江、前进5个街道,以及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其他区域(不含党湾镇所辖接壤区域的行政村),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设立杭州钱塘新区的批复》(浙政函〔2019〕39号)执行。
2.突出顶层设计
按照区委区政府“1+4+X” 产业载体总体部署,聚焦建设“四大产业新城、两大智造基地、八个特色小镇和六个产业社区”的“4286”重点产业载体,优化整合和改造提升产业平台,引导产业集聚。
3.细化产业布局
在杭州市产业平台布局的基础上,针对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进一步细化各区块产业功能,一一明确发展导向,实现资源要素统筹配置,增强产业平台承载力。
(三)其它
《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生态经济区产业导向目录(2010年版)》予以废止,今后全区执行统一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产业平台布局政策。
五、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党委书记、局长:吴远东,联系电话:8289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