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09/2021-43726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机构 | 其它部门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有效性 |
一、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区性重大会议和活动的车辆保障任务.
2.保障萧山区委、区政府及区级机关各部门、乡镇街道参观考察、外出学习等公务用车任务.
2.为区级机关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车辆和车辆维修服务并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预算具体为: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在编人员工资预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195.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47万元。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235.47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收入预算23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万元,占17%;其他自有资金195.47万元,占83%。
(三)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支出预算235.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35.47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117.95万元,包干性经费117.52万元),占100%。
(四)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万元,占100%.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机关车队在编人员工资基本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万元,其中:
控制性经费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七)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根据表08实际情况表述)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杭州市萧山区机关汽车队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自有资金: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控制性经费和包干性经费。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XX(类)XX(款)XX(项):指……。
10.XX(类)XX(款)XX(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