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21-43530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号 | 有效性 |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目录
一、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
一、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地产管理服务、房产产籍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管理、房产测绘、商品房合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
2.公房行政管理、房屋安全鉴定;
3.商品房预售、房产中介管理及房地产业的监管指导;
4.协助主管部门研究拟订我区物业方面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5.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6.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协调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等。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预算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房产科、物业科、房产档案科、信息科、租赁科、信访法制科、历保办公室、危改办公室预算。
二、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自有资金;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其他支出。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890.85万元。
(二)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2890.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43.89万元,占29%;其他自有资金2046.96万元,占71%。
(三)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890.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046.96万元、其他支出843.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46.96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1858.64万元,包干性经费188.32万元),占71%;项目支出843.89万元,占29%。
(四)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3.89万元。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843.89万元;支出包括:其他支出843.89万元。
(五)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六)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七)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43.8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3.76万元,主要是维修费专项支出等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843.89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843.89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服务中心(城区、临浦、瓜沥)窗口办事人员经费;房管处及三个分中心(城厢、临浦、瓜沥)管辖的公房及自管房等房屋维修费及出租房屋中部分老旧房屋、年久的木结构房屋参加火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房管处、交易产权中心及三个分中心(城厢、临浦、瓜沥)办公大楼维修、水电费、物业费、房产管理硬件、软件购置维护费、信息系统数据整理费、网络通信费及日常工作的宣传费等;防汛防台等应急工作采购抗灾物资。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关于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未安排该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未安排该项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万元。
2. 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自有资金: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控制性经费和包干性经费。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有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表:
表1.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5.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8.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9.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10.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