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1-45061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萧林〔2021〕10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到了野生动物身上,全国人大确立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人们重新认识和对待野生动物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今年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爱鸟周活动40周年,全国各地举办爱鸟周宣传活动。爱鸟周活动已经成为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不可或缺的品牌活动、文化活动。
通过爱鸟周活动,普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和保护鸟类的意识,推动公众支持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树立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正确思想观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活动主题
爱鸟护鸟,万物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0日—5月11日(爱鸟周4月10日—16日)。
四、活动内容
各镇街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公众支持、理解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五、活动形式
结合当地实际,可以选择以下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 悬挂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的宣传标语横幅,印发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的宣传资料;
2. 通过广播、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体开展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宣传工作;
3. 爱鸟周活动进村(社区)、进学校,开展鸟类保护讲座等宣传活动;
4. 举办摄影、绘画、书法、征文等活动;
5. 属地执法单位联合工商开展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执法检查;
6. 开展鸟类保护地巡逻检查,清理捕鸟网等工作。
六、活动要求
1.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月暨爱鸟周活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和宣传效果,以带动更多的人支持和参与鸟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建设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2. 活动期间,如有需要咨询鸟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可以联系萧山区林业水利局林政科,联系人:孔林春;联系电话:0571-82831312。
杭州市萧山区林业水利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