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支持和推动萧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萧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萧财农〔2020〕8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萧财农〔2020〕249号)文件精神,经村级申报、镇街初审、区级审核,现将河上镇等12个镇街的27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列入2021年度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计划(附件一)。
请相关镇街按照建设计划及村级项目管理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并按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项目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相关镇街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关村要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把好时间关,质量关,确保建设项目计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合法合规,杜绝在项目建设中产生违法建设或非法用地等情况,因手续不全导致被立案查处的项目,要落实整改,同时该项目将不列入财政补助范围。
三、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每双月底前,相关镇街应向区财政局上传盖章确认的工程实施进度报表和下期工程实施计划(附件二)。
四、在项目完成后,由镇街对项目开展竣工验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并向区财政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
五、区财政按项目建安工程审定造价的60%予以补助。资金分三次拨付,项目开工后,按合同价(计划范围内,下同)预拨50%的财政补助资金;工程完工通过镇街验收后根据当年预算安排情况,拨付第二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补助资金不超过按合同价暂定的财政补助资金的80%;项目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并通过区级检查验收的,拨付第三批补助资金。首批资金申请需提供开工报告及合同;第二批资金申请需提供镇街竣工验收报告;第三批资金申请需提供整套工程验收相关资料(另行通知)。申请资金另需填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三)。
六、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须于4月30日前录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省转移支付管理系统。
附件1: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计划.xlsx
附件2: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报表.xlsx
附表3: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