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11/2021-43241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有效性 |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单位)2021年
部门(单位)预算目录
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一、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拟定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5.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
6.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助援助工作。
7. 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8.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杭州市萧山区军运供应站预算、杭州市萧山区军队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预算。
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58.81万元。支出包括: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5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6858.81万元。
(二)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16858.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58.8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XX万元,占XX%;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自有资金0万元,占0%。
(三)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16858.81万元。(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5707.14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477.25万元,包干性经费102.7万元,项目支出15127.19万元;(2)区军休中心987.25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167.72万元,包干性经费24.52万元,项目支出795.011万元;(3)区军供站164.42万元,控制性经费116.84万元,包干性经费25.79万元,项目支出21.7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卫生健康支出。(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0.66万元,其中抚恤类支出9364.2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6355.48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010.89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128.1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14.82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761.81万元,包干性经费153.01万元),占5.43%;项目支出15943.99万元,占94.57%。
(四)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58.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858.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15万元。
(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58.8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7865.73万元增加8993.08万元,主要是从2021年开始全区性专项镇街承担的80%部分优抚资金暂由区级财政垫付,到12月底一次性清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30.66万元,占99.24%;卫生健康(类)支出128.15万元,占0.7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69万元,主要用于“三属”抚恤补助、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48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伤残军人与在乡伤残军人抚恤金、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5-6级精神类伤残军人护理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1625.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99万元,主要用于在萧入伍外地户籍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现役义务兵父母体检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797万元,主要用于60周岁以上部分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1-4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经费(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收移交安置一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企业退休老复员军人慰问金72.5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老复员军人慰问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企业退休退伍军人春节慰问金7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退伍军人春节慰问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464.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部队慰问金11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春节”期间慰问驻萧队部官兵。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84.7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大病二次医疗救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重点优抚对象物价补贴229.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因物价波动较大的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382.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春节”慰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924.19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及在萧入伍外地户籍大学生义务兵安置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休干部管理机构69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96.2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运行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894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项)80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士官安置、随军家属安置、待安置期间转业士官生活补贴。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项)315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685名军转干部慰问金、干龄补贴、生活补贴、医疗保贴。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省级1-4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经费(项)20万元,主要用于接收移交安置1-4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经费(项)292.0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部分断保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单位承担部分社保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79.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3.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58.79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164.42万元,主要用于军供单位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及军供任务时期部队供应。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73.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其他事务管理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28.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
(六)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4.82万元,其中:
控制性经费76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8万元、津贴补贴52.95万元、奖金34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5万元、住房公积金5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8万元;退休费18.2万元;
包干性经费153.0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2万元;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1.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15.86万元、差旅费2.8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74万元、福利费27.7万元、其他交通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
(七)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无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
(八)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0.192万元增加0.808万元,增长42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2020年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21%。主要用于接待区外来访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0.192万元,基数极小,今年业务增加、区革命纪念馆改扩建来访人员增加,故略微预算增加一点招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局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7万元,比2020年预算51.9万元增加7.8万元,增长15%,主要是增加了食堂运行补助经费7万元,增加了新进一名调研员包干经费,再加上包干核减5%。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与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均无。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43.9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自有资金: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控制性经费和包干性经费。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 “三属”抚恤补助、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在职伤残军人与在乡伤残军人抚恤金、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5-6级精神类伤残军人护理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在萧入伍外地户籍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现役义务兵父母体检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60周岁以上部分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1-4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经费(项)指接收移交安置一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企业退休老复员军人慰问金(项)指企业退休老复员军人慰问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企业退休退伍军人春节慰问金(项)指企业退休退伍军人春节慰问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项)指全区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部队慰问金(项)指“八一”、“春节”期间慰问驻萧队部官兵。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大病二次医疗救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重点优抚对象物价补贴(项)指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因物价波动较大的补贴。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项)指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春节”慰问。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城镇及在萧入伍外地户籍大学生义务兵安置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运行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当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项)指转业士官安置、随军家属安置、待安置期间转业士官生活补贴。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干部安置(项)指全区685名军转干部慰问金、干龄补贴、生活补贴、医疗保贴。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省级1-4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经费(项)指接收移交安置1-4级伤残军人住房保障。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经费(项)指全区部分断保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单位承担部分社保金。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经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管理事务。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用于双拥工作。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指军供单位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及军供任务时期部队供应。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退役军人其他事务管理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
附表:
表1.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5.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8.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9.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10.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11.经济分类支出表
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级附表(汇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