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茂、王云霞申请办理位于所前镇东藩路45号的不动产权登记,特予公告征询异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联系电话:83581052。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