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协调和监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查处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行业防汛防洪防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