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 工: |
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重大节假日运输、抢险救灾、军运工作,参与联合运输协调工作。承担车辆租赁、搬运装卸、机动车维修检查、汽车配件经销、驾培学校和驾驶员培训、道路桥梁通行费征收、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共客运设施的建设并负责公共客运设施监管。指导交通社团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指导交通领域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工作,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业培育工作,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承担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小客车总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