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
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公路、水路、场站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规划。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承担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和建设阶段的指导督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承担交通工程项目监理、质量技术安全监督、造价定额、环境保护和从业单位资质、信用等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制定交通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