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02/2021-41920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机构 | 区投资促进局 | 主题分类 | 经济管理综合类,商贸综合类 |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3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制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萧政发[2020]2号)精神,为切实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差别化地价政策,特制定本细则。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萧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地价的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形式反馈至萧山区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邬炜艳
电话:0571-83897332
传真:82898593
附件:《萧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地价的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萧山区投资促进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