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未划转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散装水泥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
(四)完成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