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2/2021-55486 成文日期 2021-12-27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萧发改〔2020〕49号 有效性 废止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萧山区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7 09: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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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336号)及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调整萧山区幼儿园等级及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萧教〔2019〕112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萧山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实行与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并轨,公办幼儿园等级并轨后省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收费标准分别对应原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各等级收费标准为:日托班省一级园每人每月500元,省二级园每人每月400元,省三级园每人每月300元。

二、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预评为省二级,参照省二级园收费。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省三级园收费。

三、公办幼儿园其他相关收费政策仍按原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萧价〔2015〕51号)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园幼儿保育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萧发改〔2020〕49号(公办幼儿园收费)2个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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