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衔接、协调;掌握全区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土地、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及其他侵害民生权益类犯罪信息、动态,分析研究该类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防范和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侦办全区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及其它严重违反行政法规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和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涉及民生权益的重大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