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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的公安法制工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法制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公安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提出解决对策;负责公安机关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和本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咨询、答复;办理本级公安机关对外法律事务;牵头组织刑事、行政案件个案审核和质量评判,牵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各类行政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核、报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