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本区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区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维护。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执行,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