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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根据举报,于2020年9月3日依法对萧山区义桥镇蛟山村103号厂房内进行检查,现场扣押涉嫌无照经营的中空玻璃33块、钢化玻璃2块。
因上述物品无法确定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一年内与我局联系,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叶军霞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路3366号
联系电话:0571-82301122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