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方案,并制订相关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二)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并联审批事项和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办。
(三)研究制定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中心各窗口的工作考核;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评;负责受理对中心各窗口人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查处。
(五)负责对区级部门分中心、镇街两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
(七)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查询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