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年度检查、评估,协助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等。推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有序地承接和履行政府部门转移或委托的有关职能。负责全区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