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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承担全区区划地名、殡葬、婚姻登记、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承担全区民政综合执法、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研究全区行政区划布局,承办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殡仪馆等殡葬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婚姻登记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导殡葬、婚姻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殡葬、婚姻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和“三峡”库区迁入我区移民的安置和有关扶持开发工作,牵头处理移民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