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卫生健康政策,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应议、行政应诉、行政征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卫生健康法制工作。负责各类卫生许可、执业许可等许可项目的审查工作。承担局机关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