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管理机构(下属机构)简介
杭州市萧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岗位名称: 杭州市萧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责任人: 谭启明
联系方式: 0571-82620632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全年,法定工作日)
机构地址: 萧山区萧然南路598号
分  工:

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开发本区与国内外有关环境保护科技、环境监测技术及环保产业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活动。

二、根据计量认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监测质量保证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向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环境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

三、按照规范要求的布点、频次和项目,完成全区范围内地表水、饮用水源、城市内河水质、环境空气、噪声等环境要素的例行监测,并按时向上级站上报监测数据。   四、对全区境内的各个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的污染点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监测,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提供依据。

五、根据排污申报、城市环境定量考核等环境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各类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污染源达标排放监测,为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依据。

六、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和老污染源限期治理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和验收监测报告。

七、参与对环境污染纠纷、信访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需要出具调查监测报告。

八、定期对境内的大型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的排放状况。

九、按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报告。

十、以环境管理的需要、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我区环境保护的重点问题、长远问题为对象,开展区域性的环境污染状况调查研究,为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十一、承担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委托监测。

十二、负责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制度;负责各类对外监测数据审核;组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事件的监测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三、负责与本站工作职责相关的调研、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监测、考核工作,提供和审定重要公文、材料中的环境统计数据。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监测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