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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牵头综合考评工作。 2.牵头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3.组织起草和修改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4.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5.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出国(境)管理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6.牵头政府数字化建设工作。牵头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平台建设。 7.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8.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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