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拟订全区军供保障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拟订全区军供保障应急预案,开展军供保障服务练兵。
(三)负责过境部队以及驻军战备训练、演习、抢险救灾、反恐处突等的军供工作。
(四)负责入伍的新兵、退伍的老兵和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综合军供保障工作。
(五)参与省市开展的重大及跨区域保障任务。
(六)完成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