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保障工作。
(二)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组织生活,组织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了解军休干部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三)协助家属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以及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四)管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人事档案。
(五)完成杭州市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