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0/2021-54604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原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萧政发〔2014〕121号)精神,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17日,若有异议请在2021年12月17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萧山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科(行政审批科)、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萧山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风情大道3258号区公共卫生中心综合楼8楼,邮编311203,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邮编311202。
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新丰村新农村82号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含输液******
设置人: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