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0-51874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村建〔2020〕459号 | 有效性 |
区审计局:
你局关于《萧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审计调查报告》(萧审报〔2020〕14号)已收悉,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美丽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佟桂莉同志做出专题批示,要求就事论事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就美丽乡村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提出面上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区领导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专题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整改计划,逐一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一)认真分析研究。由局领导组织财审科、乡村建设科等科室,邀请相关镇街有关人员,对报告发现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对照、细致排摸,并开展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工作方案。
(二)理清工作职责。按照《萧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萧山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萧委办发〔2017〕87号)文件精神,镇街为美丽乡村工程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程验收等工作;村为创建主体,组织实施非工程类各项创建工作,负责工程类项目各项前期、环境整治、日常监督等工作;镇街根据需要可委托创建村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创建名单审核、规划方案评审、项目计划下达和指导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专题部署落实。11月18日,由区政府办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审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16个镇街(场)分管负责人,专题召开萧山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会上对审计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及整改工作要求,落实了整改时限。
(四)逐一对照整改。审计报告中涉及镇街(场)16个,提出问题3大类13个。目前,我局牵头各相关镇街针对报告发现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如期上报整改报告(见附件)。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计划安排与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实建项目和投入远超计划。
整改情况:区农业农村局严格项目立项,未超计划、超财力投入。由于部分镇街、村(社)提前将创建示范村的奖补资金纳入预算,增加了较多的计划外项目,使实建项目和投入远超计划。对立项项目,后期镇街将进一步完善立项和审批流程,做细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对确认的设计方案少做临时变更,杜绝超项目、超计划投入。镇街作为美丽乡村工程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对一些工程特殊或确属时间紧迫的工程,督促镇街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2. 条块分割缺乏全区统筹。
整改情况: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特别是项目规划评审时通盘考虑村庄的整体布局、整体特点和整体效果,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督促镇街对村(社)加强监管,对天然气、弱电上改下、污水管网等项目建设做好统筹规划,做到一次开挖,全线下地,杜绝重复开挖和修复,避免造成时间和资金的双重浪费。河上众联村新建计划外改造项目,其中家宴改造工程是为推行移风易俗而建设,童玩和老年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是考虑老人、孩童运动场地缺乏而建设。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百姓比较认可,后期将充分运用,提高其实效。
3. 部分项目投资大,运维成本高。
整改情况:陈家园村、欢潭村、新坝村和灵山村为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效应,为后期争创美丽乡村示范村,拉高标准,所以“上改下”项目一步到位,一次性投入过大。在后续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求镇街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分类别、分层次制定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杜绝一刀切式的“上改下”。对强弱电“上改下”项目进行分类,除重要节点、重要功能区域外,其他区域以杆线整治为主。弱电线上改下后,要强化长效管护,所有新增弱电线路全部走地下管道。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项目建设中,杜绝使用易腐的竹篱笆、竹饰品等材料,尽量就地取材,节约建造成本。
(二)招投标与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部分工程未经招标直接发包。
整改情况:前期部分镇街由于建设时间紧迫和工程的特殊性等因素,存在未经招标直接发包现象。在后续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求各镇街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实施。梅东村地域面积大,工作要求高,前期设计变更较多,导致后期时间明显不足,在配套工程环节上有所忽视。梅东村主体建设单位为杭州联峰建智能工程公司,其各项工作受到了委托方、监理和村民一致好评。在决定梅东村口袋公园、健身苑点、停车场等配套工程时,为追求整体性和协调性,经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决定由主体建设单位实施。事后党湾镇深刻反思问题起因,在今后的工程安排和设计上,要充分考虑规划整体性和时效性,对于能纳入招投标的工程做到应纳尽纳。
2. 个别镇招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由于部分镇街全程邀请招标代理单位运行,造成招标文件不规范。在后期的美丽乡村建设招投标过程中,要求镇街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实施。戴村镇在第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由于全程邀请招标代理单位运行,在过程把关上过问太少,对文件精神领会不够严谨,从而使招标不规范,问题发生后,戴村镇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招标程序,一编一审,科学合理规范确定施工单位。
3. 个别EPC中标单位将工程施工转包。
整改情况:戴村镇尖山下村、方溪村、沈村村三个村的EPC总承包单位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在未经得镇街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以分包名义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符合招标法规定。戴村镇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在全镇美丽乡村工作例会上对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及严肃批评。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戴村镇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严防施工转包,完善施工台账,确保工程管理不跑偏。
4. 部分施工单位无资质。
整改情况:杭州萧农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已取得从事建筑施工的相应资质,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镇街将引以为戒,在对工程实施招标时,应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关注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存续状态、财务状况、承接工程经验及技术负责人等情况,选择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施工实力的企业,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合格。
5. 合同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部分镇街对于竣工付款提前支付、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等状况,已经通过补充协议、重新签订等方式进行整改。所前镇针对两个村提前支付工程款的行为,由镇政府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纠正。瓜沥镇对三个村不符合会议纪要工程决算约定的合同进行了收缴和整改。在第三批美丽乡村提升村建设中,督促各镇街严格审查合同,对照住建部参考合同,拟定合同模板,明确其中工程范围,结算条款,价格变更条款等重要内容,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6. 边设计边施工影响投资控制和竣工结算。
整改情况:浦阳镇灵山村美丽乡村建设由于项目多,提升范围大,原先概算已无法满足建设要求,为避免示范村建设时重复施工,拉高标准,一步到位,因而把未完成部分划入杨树池项目,完成原剩余部分工作,从而导致杨树池单项超概算。欢谭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不断提升,建设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采取了设计驻场,加快推进施工进度,“监管+跟审”的方式,从而导致竣工图绘制和确认迟至2020年5月底才完成。在今后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各镇街将引以为戒,规范建设程序,按规划先行、设计跟上的思路,加快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时完成一编一审,谨慎采用EPC建设模式,严格控制工程量与变更量。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在完工的基础上加快出具施工决算和决算审核报告。 7. 欢潭村部分设计费支出高。 整改情况:欢潭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作为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在建设工程中,由于设计规划提升、古建筑修缮设计、节点工程工艺性高等因素,设计费支出过高。进化镇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在今后的美丽乡村建设中,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划方案,开展实施项目设计,按照规定的市场费率开展设计支出,同时强化程序性的设计招投标工作,强化与设计单位的商务谈判工作,严肃把控设计在工程造价中的占比。 (三)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部分村资金缺口大,镇街支付压力加大。
整改情况:由于部分镇街随意变更、新增项目,导致部分村资金缺口大,镇街支付压力大。对于部分提升村资金缺口的情况。一方面严格新增项目立项,第三批美丽乡村提升村计划投资8.83亿元,其中计划补助7.08亿元,没有出现超计划、超财力投入现象。另一方面督促镇街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针对浦阳镇灵山村实际投资超4600万的情况,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级补助3250万元,还有1000余万缺口,对于缺口部分,由镇村自筹,积极引导企业、乡贤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在今后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浦阳镇将根据各村的村级财政能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统筹规划,优化项目投资,加强村整体资金测算,以道路、公厕等实在为民的项目为主,将可用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的“刀口”上。
2. 部分镇街未及时下拨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瓜沥东恩村已经将补助资金列入支付计划,正在抓紧落实。河上镇已将区级补助资金全额拨付至相关村。临浦镇第一批美丽乡村补助款已基本全部下拨到村,第二批美丽乡村补助款下拨正在落实。进化镇已将区级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村。督促镇街对区下拨的美丽乡村补助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择时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查。
3. 部分镇村工程支付比例欠佳。
整改情况:各镇街加快竣工结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于满足支付条件的督促施工方,及时上报支付材料,予以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对于已完工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提交结算材料,完成整个工程验收和结算工作。其中靖江街道和河上镇已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督促村及时进行工程款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既要继续打造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样板,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又要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着力规范后续管理。主要做好:
(一)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科学编制规划,优化项目安排。督促镇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镇村实际,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按照资金预算、建设内容、标准工期,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杜绝随意变更及超计划、超财力投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调整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督促镇街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职能,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控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项目招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政策。在工作中要注重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超计划、超财力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杜绝项目随意变更;二是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拉链式马路现象;三是严禁一刀切搞整村弱电上改下、全村立面整治等过度形象工程;四是严禁工程项目未经招标直接发包(国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进一步规范管理);五是严禁克扣、截留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避免镇街挤占挪用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将资金管理情况纳入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考核。实现专款专用。对管理不善、出现大规模劳资纠纷的镇街要予以通报处理。
(四)加强项目后期管护。一是保障资金投入,出台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实施办法,有条件的适当考虑引进市场化管理项目后期维护工作;二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村民素质修养;三是积极引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