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H122/2021-53982

  • 成文日期:

    2021-11-23

  • 发布机构:

    区文联

  • 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黄勇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意见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23 16: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分享:

根据《萧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萧山区审计局关于萧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黄勇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萧审报〔2021〕3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文联班子高度重视,以“不回避、不推脱、不护短、真反思、真整改”的严肃态度和严格标准,按照边审边改、即审即改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湘湖》杂志等作品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稿酬确定要素不完整;

(二)在下属协会列支《湘湖》杂志稿费;

(三)印刷图书等文艺作品缺乏台账管理。

整改情况:

规定稿酬支付与细化稿酬标准,按审计要求在《湘湖》稿酬发放单上增加作品体裁及备注说明栏,参考稿酬发放标准进行发放;2020年《湘湖》杂志发表《一江绿水映故乡》一文作者稿酬1000元返还给作家协会,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科目支付《湘湖》稿费,确保不再出现在协会列支稿费的情况;健全完善《湘湖》杂志及文艺作品的登记台账,建立完善库存作品明细清单,对杂志、库存书籍等入库、出库、结存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查,充分发挥作品书籍杂志的使用效应。

二、文艺作品扶持方面的问题。

(一)文艺作品扶持项目评审不够规范;

(二)合同签署和执行有待规范。

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和重大签约扶持作品操作办法,规范扶持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流程,细化奖励标准,确保扶持资金公平、公正。项目评审时引用参考依据时更加仔细严谨,严格按照参考依据做好评审工作,签约作品完成后,规范完备地做好评审委员会意见签署等;加强对重大签约扶持作品后续监管,切实提高扶持协议的约束性,促进文艺扶持项目健康发展。请法律顾问对重大文艺作品签约合同文本内容进一步规范,同时结合签约作品创作完成及出版推进的实际情况,对合同执行后续过程加强监管,签订扶持协议时,对协议时间等的填写进一步规范要求,做到填写统一,规范整齐。

三、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存在年末集中支付和采购现象;

(二)14453.27元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三)个别事项未见班子会议记录;

(四)公务租车管理有待规范。

整改情况:

加强预算管理与执行进度均衡性,进一步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14453.27元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各科室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文联“三重一大”的事项,须经班子会议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进一步对本单位公务租车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台账,加强费用支出审批流程,规范支付程序,进一步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

四、其他问题

(一)财务基础性工作需要加强;

(二)协会财务报销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提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报表和会计档案的填写和整理,规范会计档案整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加强支出审批流程控制,规范资金支付与费用报销程序,同时,完善招待来客用膳审批,规范招待程序;已通过书面函的形式反馈给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协会的监督管理,定期联合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协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协会财务基础性工作,举一反三,督促下属各协会遵守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杭州市萧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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