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产业链供应稳定】开发区年内累计认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8家

发布日期:2021-11-02 11: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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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开发区将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相关举措扎实有效,截至8月底,开发区已新认定前两批次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8家,完成区级考核任务的98%,目前第三批次的申报正在进行中,预计还将增加数十家新认定企业。

那么,申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一、要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要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要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开发区都有哪些有力举措呢?

一、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培育培训力度。积极提供在线咨询答疑、政策解读、研发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对中小企业在申报认定、资金申请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为中小企业用活用足政策、开展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各类创新载体指导统筹力度。一方面,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科技创新载体平台的投资建设,集聚更多优质科技企业落地开发区。另一方面,定期召开辖区创新载体联络员会议,专题研究科技企业引育工作,切实提升各类载体专业化运营水平,强化其培育扶植科技型企业的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帮助相关企业申报科技项目。通过到科技型中小企业调研、举办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帮助企业谋划、申报科技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科技专项经费支持,从而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接下来,开发区将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完善领军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机制,优化科技企业梯队培育制度,从产业、人才、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深挖潜在的科技型企业,按照“排摸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机制,强化国高企、省科小自主审核推荐工作,下半年力争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市雏鹰计划企业30家,省科小认定数完成目标任务的1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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