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1-52995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有效性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权利人:张帆、周渝恒;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杭萧国用(2013)第007291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3323213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3323214号。
(联系电话:0571-8358766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