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1-52185 成文日期 2021-10-09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土地
文号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0248号 有效性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第0248号)

发布日期:2021-10-09 10: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分享:

因义桥镇G235改扩建富春村农居安置用房(202100166)建设需要,拟征收义桥镇富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232公顷(计18.348亩)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被征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11月9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属地镇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x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pdf

联系电话:82310261                                                 监督电话:8272701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