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9/2021-52397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兹由杭州金屹娱乐有限公司向本机关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现将申请单位情况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 | 杭州金屹娱乐有限公司 | ||||||
经营地址 |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618号杭州暗香瑞莱克斯大酒店三楼 | ||||||
经营项目 | 歌舞娱乐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及投资人 | 吕娟珍 | 出生年月 | 1971.2 | 性 别 | 女 | 籍贯 | 江西九江 |
身份证号码 | 36042119710213XXXX |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9日止)。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文旅窗口
通讯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萧山科创中心B幢320室 邮编311200
受理电话:82899282、82899283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3、认为有其它不能变更此场所的正当理由。
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局将负责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听证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