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2/2021-52254 成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主题分类 审计
文号 萧审公告〔2021〕7号 有效性

萧山区审计局关于浦阳镇原镇长何铁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及浦阳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2 09: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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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第十六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萧山区审计局自2020年9月27日至11月10日,对何铁峰同志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萧山区浦阳镇镇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及浦阳镇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浦阳镇下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2018年初财政结余480.69万元,2018年和2019年累计地方财政收入55145.69万元,累计支出55491.25万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结余135.13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何铁峰同志任职期间,在发展经济、服务民生、提升环境等方面认真履行了经济责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持续发展。一是经济建设质效并进。破解“登峰案”交地确权历史难题,提前完成1815亩交地任务,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强化高新技术改造。二是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全镇18个行政村提前一年完成“三年消薄”攻坚任务,新建径游幼儿园,推进桃源幼儿园筹建,融创·森与海之城等2个房产项目落地,先后获评国家卫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等荣誉。三是内部控制及时跟进。制定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对项目审批、工程结算、资产购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开展内审项目,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审核工程项目93个,核减资金167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方面。部分项目直接指定实施单位,部分直接指定项目存在拆分现象,个别项目年度招标不规范,个别年度中标单位超范围实施项目,个别废标依据不足,部分集体决策滞后。

(二)工程管理方面。部分项目由无资质企业实施,对水质提升工程及后期运维监管不够,少数合同签订不严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缺少预算审核环节,个别项目未收取保证金,个别树木直径未达到规定要求。

(三)内部管理方面。公车管理不够精细,部分车辆在非定点单位维修,部分事项内部审核控制待加强。

(四)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个别采购合同付款进度与招标文件不符,存在支出挂账、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大额现金使用等情况。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耕地保护不够严格,生态公益林未签订管护责任书,个别千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强度目标未达到考核要求,2019年PM2.5月均浓度超标,个别河道水质提升工程运维要求过低。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萧山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提出了严格招投标和工程管理、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意识等审计建议。浦阳镇根据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研究落实审计整改措施,按要求及时上报了审计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要求提早谋划,杜绝以时间紧为由规避制度规定,严禁擅自拆分项目。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已退回未安装到位的设备款,并扣回水质不达标而应扣除的工程款,对已签订合同的条款进行了重新审核和补充完善。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对支出挂账有计划地逐步消化,清理了结算中心16笔“其他应收款”和4笔“其他应付款”、总预算账7笔“其他应收款”、历史遗留投资款,工会会费已按标准收取,现金支出已按规定执行。四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已落实粮食“增产保供”政策,对耕地内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苗木地进行清退,公益林管护责任书已补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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