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73/2009-00055 成文日期 2009-01-08
发布机构 楼塔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有效性

【社会安全事件】楼塔镇群体性突发性信访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1-01-22 1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楼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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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镇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楼塔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新《信访条例》、《萧山区群体性、突发性信访处置预案》等的规定,结合我镇信访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我镇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适用范围及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30人以上重大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信访人行为激烈,阻塞交通,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和重点场所。妨碍国家机关正常秩序,损坏接待场所公私财物,威胁、侮辱、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

(一)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楼塔镇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和违反国务院新《信访条例》进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非法集体罢工、停产、堵路;

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6.其他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上访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一旦出现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所在地行政村、企业、石矿场、农贸市场、纱艺市场等责任主体,要按照新《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工作方法,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向镇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报告信访信息。责任单位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保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2.整合力量,科学应对。一旦出现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镇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要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和应急资源,确保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在指挥办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赶赴现场配合责任单位做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处置好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

3.预测预警,超前防范。各级行政村各企业法人要高度重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预测预警、超前防范。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信息排查分析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在日常管理中认真落实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防范水平,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4.有理有节,科学处置。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注意掌握策略,讲究工作方法,准确把握时机。做到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不激化矛盾,更不无原则乱开政策口子。

四、应急报告

1.报告程序。凡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所在地行政村、企业、石矿场、农贸市场、纱艺市场等责任单位,应当准确及时掌握情况,立即向楼塔镇信访办、楼塔派出所、楼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群体性、突发性处置指挥中心报告信息。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随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发生漏报、瞒报或因信息延误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楼塔镇信访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接到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信息报告后,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缓急程度,迅速向萧山区委、区政府两办书面报送信息。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指示,一方面做好落实工作,另一方面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各自的上级机关报送情况。

楼塔镇值班电话:82221002、82224110(报警电话110)、传真电话:82221012;法定假日及特殊时期维稳政务值班电话:82224110。

2.报告内容

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有关人员姓名。

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上访规模等简要情况。

事后采取的措施、控制情况及可能发展的态势。

3.报送形式。信息报送应视紧急程度,在第一时间可用电话形式口头报送,然后通过传真书面续报。书面报告必须在得知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到上级有关部门。

五、指挥系统及职责

1.决定启动预案。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发生后,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成立现场指挥中心(部)。

2.确定现场总指挥。应急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现场总指挥,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亲自担任,也可指定其他领导为现场总指挥。

3.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镇政府办公室、楼塔派出所、综治工作中心、信访办、宣传(广播站)、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组成。

4.明确指挥部成员职责

现场总指挥。主要负责对整个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了解和听取群体性信访情况报告,研究制订处置对策,督促落实处置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信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的上报下达,根据领导的指示负责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配合责任单位做好现场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

行政村(社区)。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所发生地的行政村或社区,村(社区)主要干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协助镇政府、派出所、上级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镇宣传口(广播站)。负责公众舆论的引导,做好新闻报道的把关和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镇卫生院。负责现场救护和处理。

责任主体。主要是指事发所在地的村、企业、市场和发生事项涉及到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参与人员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劝返工作,并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处置工作。

有关职能部门。主要是指涉及信访工作量较多的部门,村镇建设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工业办公室、综治工作中心、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临浦供电所、临浦交警大队、临浦公路站、浦阳江江塘管理所、楼塔城管办、楼塔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各自职能进行政策论证,配合责任主体做好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现场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

1.行政村或企业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现场处置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发生后,所在行政村或企业主管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镇指挥部的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也应在接到信息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迅速查清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规模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提出合理处理的意见,向党委书记、镇长报告情况。

组织力量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作出增加警力的决定。

召集责任主体和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处置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和责任。

根据现场情况,注重方式方法,选出5名信访代表,到镇综治工作中心信访接待室,接待信访群众代表,听取情况反映。

与楼塔派出所领导分析研究情况,适时采取强制措施。

向到场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执行落实领导指示。

根据事态发展,决定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并审核报告内容。

事件得到平息后,及时研究布置善后工作。

保管好有关工作台账及资料,组成归档,总结经验,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2.到楼塔镇政府门口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现场处置

到镇政府大门口聚集群众上访时,镇信访办、党政办应及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信访局报告情况,协助当地派出所维护好楼塔镇政府工作中心大门秩序,劝说上访人按照新信访条例选出5名信访代表到镇信访接待中心反映问题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分管领导和综治工作中心人员应迅速派人到现场,要求上访人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有序信访。及时要求信访群众自觉推选出5名以下代表,到信访接待中心反映问题。通知责任主体到现场参与接待,并做好劝返工作。当围堵政府大门的群众较多,经做工作仍不肯散去,或有较多群众进入机关大楼工作区域时,一方面把信息情况及时向派出所所长汇报,另一方面应立即向党委书记或镇长汇报情况。

楼塔派出所应及时派警力赶到现场,维护秩序并收集有关证据。对打横幅、散发资料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没收和取缔,对围堵行政机关的大门、非法打砸抢等为首闹事人员和幕后策划者要坚决依法处置。

所在地的行政村、企业、市场主管部门在接到群众越级上访的通知后,其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做好说服解释和劝返工作。

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参照以上处置程序,做好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

3.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善后处理事态平息后,信访事项涉及的行政村或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信访事项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政策论证。落实领导指示,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镇信访办要加强对善后处理的督查督办力度,督促行政村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跟踪掌握信访动态,抓好信息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防止该群体性信访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其他

1.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镇属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好各自应急处置重大群件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信访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2.要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好交通工具,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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