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2/2021-39481 成文日期 2021-01-14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关于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4 10: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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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资费分类和征收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4〕207号)文件精神,为疏导水资源费上调带来的价格矛盾,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萧山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3.6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2017年1月 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

2016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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