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0-21313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统一编号 | AXSD12-2020-0004 |
文 号 | 萧财公告〔2020〕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综合类 |
有效性 | 废止 | 解读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等解读 意见收集采纳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清理出我局单独发文全文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我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文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我局单独发文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我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详见附件),本公告由萧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单独发文全文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文有效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单独发文全文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文废止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