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20-40158 成文日期 2020-09-03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转】杭州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问答——经营实体、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陪跑空间

发布日期:2020-09-03 17: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政府网 通讯员
分享:

一、问:我市现行就业创业政策对企业等经营实体主要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一)用工社保补贴

省内用人单位招用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除外),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用工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市区用人单位招用市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自用人单位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政策,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自用人单位为补贴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二)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可按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为补贴对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的12个月。

(三)农村电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农村电商企业2016年2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之和享受农村电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和非市区户籍在市区登记失业人员的总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和非市区户籍在市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未来产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对入驻科技孵化器或入驻经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实行5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未来产业项目的小微企业,带动就业20人以上且按时还本付息的,可累计给予不超过3次的贴息,每次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五)稳岗保险费返还政策

1、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2、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的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以上两项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具体操作细则正在制定中,申请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待定。

(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把企业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纳入学徒范围,通过校企合作,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并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七)用人单位岗前、在岗转岗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在6个月内组织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可享受一次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其中杭州市区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培训鉴定补贴标准可上浮20%。

用人单位针对本单位职工开展在岗、转岗技能培训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初级、中级每人可享受500元补贴,高级以上每人可享受800元补贴。

(八)技能提升补贴

杭州市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

(九)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

困难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时间为准)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可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执行。

 

二、问: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陪跑空间主要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园,经所在区、县(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同意,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可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园资助(市、区两级财政各50万元)。

(二)创业陪跑空间

1、主办方补贴:经认定的创业陪跑空间,主办方每年可按规定享受5-10万元的补贴。

2、房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入驻创业陪跑空间的,3年内可享受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平方米每天3元。

创业陪跑空间免费为入园经营实体提供场地的,房租补贴由主办方享受。

(三)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园,每成功孵化1家经营实体,可享受2000元的孵化服务补贴。成功孵化的标准为:

1、入园持续正常经营12个月内(含)毕业;

2、入园期间带动就业3人以上,办理就业登记,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不包含经营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毕业当月营业收入比入园当月提高10%。

(四)创业基地建设奖补

根据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入驻实体孵化效果、带动就业人数等情况,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市财政给予每家市级示范基地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