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09/2020-09848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机构 | 其它部门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有效性 |
一、杭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经济区开发建设和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经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加强对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142.7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规划编制与审批、重大产业布局、土地和环境容量等要素配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落地等涉及经济发展重大事务的统筹指导。
3.负责加强对南阳街道(含红山农场,下同)和靖江街道的统筹带动、密切协作;负责并承担南阳街道和靖江街道的规划编制、报批、控制,招商引资,产业大项目落地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配套项目建设,做地和重点区域开发等职能;提出南阳街道和靖江街道年度考核具体指标和工作目标并协助做好考核工作;制订出台并负责兑现覆盖南阳街道、靖江街道、杭州空港国际商务区等的经济扶持政策。
4.负责以空港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区域的规划、招商、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以空港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区域内各类经营实体,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制定与实际发展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推进经济区的开发建设,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运作的现代管理体制。
6.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形成多渠道融资、多元化投资的格局,构建适应开发建设需要的现代化投融资平台。
7.统筹经济区内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社保、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以空港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区域内新建企业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事务管理;负责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和资金监督管理、统一财政结算。
8.统筹、指导经济区内行政管理、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做好对下属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监督等工作。
9.负责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设在经济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12.管理经济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涉外经济事务。
13.行使区委、区政府委托或赋予的其他管理职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杭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0,275.0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75.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27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275.08万元),占收入合计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2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68万元,占6.79%;项目支出28,218.4万元,占93.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75.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7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7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03.26万元,占14.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9万元,占0.03%;城乡社区(类)支出20,589.94万元,占68.01%;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万元,占16.5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70万元,占0.8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78万元,占0.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3.81万元,占0.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6.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用经费16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4万元。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0万元,占64.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占35.06%。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客商等支出。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